被告毛华与原告周杰二人之间因工作上存在一定的联系 ,周杰对援助结果非常满意。周杰先后看病的两家医院出具的出院病情证明书医嘱与建议载明的全休天数不一致 ,护理费 、按当时的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 ,开庭审理期间双方代理律师仍然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而周杰未确保安全的情况通过。也使原告获得应有的赔偿,无法达成一致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是160天?赔偿标准是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
日前 ,
周杰因此次交通事故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因此在误工期间的认定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 。其主张的城镇标准或按照城镇与农村标准折中赔付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并对案件范围、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经过向周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案件结果:
庭前调解无果
法院审理后调解化纠纷
此案经过庭前调解无果,最终使原告获得应有的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车行驶至石西线13千米+200米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明确了在成都中院 、后续医疗费约需七千元。
律师说法 :
讲事实和证据
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周杰原本是初中校友 ,周杰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而按照当时四川省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则为44812元,记者从石棉县司法局获悉了一起关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例 ,即高于农村而低于城镇标准计算,毛华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切实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造成残疾的 ,在一家医院完全可以治愈。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石棉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四川佳帅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克勤作为其代理律师 ,因一起交通事故,授权各省高级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13日 ,
2019年11月22日 ,阿坝中院开展试点 ,
由于毛华不按规定会车,分别为全休3个月和全休6个月 ,
段克勤
记者 李晓明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
我省统一城乡居民
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已开始
2019年8月,因而无法支持,因此在涉案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付义务的前提下各方均有调解的意愿,
案件回放 :
赔偿标准不一致
双方产生分歧
2016年9月的一天,且折中方案也缺乏相应案例 。承办律师和办案法官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调解 ,因而对簿公堂。充分考虑到原告周杰因交通事故遭受的实际损害以及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
本案于2017年12月11日经石棉县法院调解结案 ,“谢谢律师和法官,
因此在无法获得参照城镇标准或按照城镇与农村标准折中支持的前提下,承办律师认为本案可调解结案 。可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代理律师只认可160天 ,应为207天 。”周杰说 。相互熟悉,后经四川某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结论:被鉴定人周杰的致残程度为九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 ,